武大分校团字(2006)4号
关于召开共青团武汉大学东湖分校第二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教工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3年7月26日通过,以下简称《团章》)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以下简称《基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团委研究,报校党委批准,拟定于2006年5月中旬召开共青团武汉大学东湖分校第二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团代会)。
本次大会的主题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团的十五大精神,贯彻落实校党委精神,认真总结共青团武汉大学东湖分校第一次代表大会以来在思想政治教育、繁荣校园文化、竭诚服务青年、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规划部署下一阶段东湖分校共青团的工作,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为实现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创建同类大学一流的目标而努力奋斗。现将召开团代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代会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
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团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成员如下:
顾 问:肖模银
主 任:李锦江
副主任:付 蓉
委 员:艾 虎 涂振华 方 昊 刘晓亮 焦延林 周 哲
朱晓辉 操小婷 罗 锐 戴丽丽 王登勇
秘书长:涂振华
本次选举工作在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党委领导下进行,重要问题由筹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团代会的工作步骤
(一)宣传教育工作
各基层团委要把团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和共青团武汉大学东湖分校第二届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团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作为重要的大事抓好,充分认识做好选举工作及推荐提名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选举程序与选举办法,在全体团员青年中传达本通知的精神,组织有效的宣传和动员,充分发扬民主,使全体团员青年关心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这件大事。
(二)团代会代表的推荐提名及选举工作
根据《团章》及《基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筹委会讨论决定,各基层团委推荐选举出席团代会的代表。代表的推荐提名选举工作按照《共青团武汉大学东湖分校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进行。
(三)团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及选举工作
根据《团章》及《基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筹委会讨论决定,各基层团委推荐提名团委委员候选人并交大会选举。
三、时间安排及主要工作
(一) 3月13日——3月19日
1、各选举单位酝酿团代会代表候选人;
2、各选举单位酝酿提名团委委员候选人。
(二)3月20日——3月27日
1、 各选举单位选举本单位的团代会代表;
2、 各选举单位上报团委委员候选人提名情况;
3、 筹委会汇总团委委员候选人提名情况。
(三)3月28日——4月6日
1、 各选举单位上报团代会代表选举结果;
2、 筹委会审批各选举单位上报的团代会代表选举情况报告;
3、 筹委会划分代表团,确定各代表团临时召集人。
(四)4月中旬
校团委对团代会代表进行培训。
(五)5月上中旬
1、 召开大会预备会议、第一次主席团会议;
2、 召开团代会。
召开团代会,是我校广大团员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团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和团委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各选举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执行文件的各项要求,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共青团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三日